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现在所在的公司跟员工是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我现在要辞职离开公司.我们公司规定辞职报告要提前15天写上交.年前我们公司下了一份文件.3月3日以后才受理辞职.我2月15日写的辞职报告.想3月5日走.现在公司回复我3月19日才可以离职.3月19日之前走算自动离职.不发之前压的2个月的提成跟一个月的底薪工资.现在我想3月5日走.想请问您我那个工资能拿回来么?
2025-05-28 03:38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报酬。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辞职日期的问题,由于您的辞职报告已经提交,且公司尚未明确表示是否同意您的辞职请求,因此您应该尽快与公司沟通并确认具体的辞职时间安排。如果您认为公司的决定不合理,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至于提到的提成和底薪问题,如果公司在您的辞职前已扣除了这些款项,那么这部分金额应当退还给您。但是,如果公司在您的辞职后仍未支付这些款项,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最后,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辞职报告、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以便于日后处理相关事宜。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