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上市公司上班满两年,公司要求员工着工作服上班,工作服属于劳保用品,离职时却要扣我们钱,这样合法吗?
2024-11-26 1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您在入职前已明确知晓并同意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并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或者违法裁员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除非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如非法裁员等),否则公司扣留您的工资是不合理的。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必要时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