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一个不正规的连锁小酒店当会计,但是我没有会计资格证,公司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打算把上个月的工资领了后走人了,还有15天的工资我打算不要了,但是外面经我口头允许挂帐的有15000左右的帐还没有收回来,如果我什么都不交接,直接走人了,需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2025-02-21 07:23您好,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做法可能会导致一些法律后果。首先,您在没有获得合法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工作,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其次,如果您在工作中发现了未处理的款项,并且这些款项尚未收回,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如果这些款项属于公司的资产,那么您可能需要向公司赔偿。 最后,如果您决定离职,那么您应该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交接和结算,以避免给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同时,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书面的确认文件,证明您已经完成了所有必要的手续。 总之,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