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你好我跟工司签了3个月的合同,现在我生病了。做了一个月无法正常工作,他们要扣我的工资。请问这正常吗?
1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通知。”因此,在试用期内,如果劳动者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请假或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同意,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如果您已经连续一个月无法正常工作,且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那么您的雇主有权按照约定扣除部分工资作为补偿。但是,请注意,如果您的病情严重到影响到工作的完成,或者您的健康状况可能对您和他人造成危害,那么您有权利向雇主提出延长假期的要求,以确保您的健康安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直接联系您的雇主了解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