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试用期,可我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上写了标准工作制,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40小时,可实际公司每周就让我们休息一天,现在公司想让我改签合同,我不同意,了我还没过试用期,公司能开除我吗?这样违法吗?我还有5天就过试用期了,着急等你们的回复
2025-12-25 23:04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处于试用期内,因此在合同中明确的规定是标准的工作时间制度。然而,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即公司每周只让您休息一天,并没有按照合同中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公司遵守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如果您已经提出异议并希望继续履行原合同,那么公司可能无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公司在试用期间发现您的工作表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者存在其他违反劳动法的行为,确实可以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是否违法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劳动法规,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行为进行了限制或禁止。同时,也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对于您的担忧,我会建议您尽快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此过程中,请保持冷静,收集好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使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