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一劳动法问题想请教。 已辞职,但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资。 多次找公司老板和经理谈结算工资的事,他们都选择无视。 但我现在是无法申请劳动仲裁: 1、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没有购买社保 3、没有发放工作牌和工作服 4、工资只发了一个月,工资的发放是以老板的个人银行卡发放 5、考勤记录是用考勤软件钉钉考勤,无法导出考勤记录。 想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是和公司老板的短信信息可以作为劳动依据吗? 图片如下图。
2025-03-14 01:17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您提到的劳动法问题确实需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剩余工资,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 -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要求该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剩余工资; -如果您已经离职,可以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可以与原公司协商解决;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行为违法或不公正,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或申请调解。最后,如情况复杂,还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关于您提到的劳动纠纷证据收集,确实存在一定的困难。但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前,应当先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因此,在遇到类似情况时,您可以尝试寻求内部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关于您提到的短信信息是否可以作为劳动依据的问题,这取决于您所涉及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短信等非正式沟通材料可能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及相关权利义务,但若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并能够充分证明其真实性,则可能成为有效证据之一。不过,请注意,具体的适用条件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具体操作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