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问下用人单位可以未经协商强制员工加班吗?员工可以拒绝用人单位的强制加班吗?
2025-09-26 13:37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于生产经营需要确需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关于是否允许员工拒绝加班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因此,员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要求其加班的要求,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同时,员工也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