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二学生,我爸不让我读下去了,让我外出打工,是否有相关法律让我的受教育权得到保护,让我继续上高中
2025-05-17 16: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也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此,您有权享受义务教育,即使您的父亲认为您不适合上学。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并且有能力承担生活费用,您可以选择辍学或外出务工。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您仍然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您的权利都不能被剥夺。 建议您与您的父亲沟通,明确表达您的意愿,并寻求学校和社会的帮助和支持,以确保您的学习机会不受影响。如果您的父亲坚持不让您上学,您可以考虑向当地教育部门或者法律机构寻求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找其他合法的职业途径,如参加工作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