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11月10日在一家餐饮店上班 在这期间我提出过辞职 但是负责人没有放在心上 12月5日我就给他发消息说不去了 我没干满一个月 不影响他店正常营业 现在他说我是自动离职 说辞职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 没有签任何合同 我有工资吗
2026-02-25 11:46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于11月10日在该餐厅工作,并在此期间提出辞职。然而,对方未给予应有的重视,直到12月5日才告知您已自动离职。 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提前30天(或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时间)通知雇主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虽然您在11月10日就提出了辞职意向,但直到12月5日才正式通知餐厅,所以您并没有自动离职。 此外,即使您在12月5日发出信息表示不再去上班,也并未与餐厅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因此,您仍然有权要求餐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福利待遇。 至于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这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双方的具体约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餐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