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骑电动三轮车以一辆小轿车相碰造成我的车人都受伤,事故认定书出来了是同等,像这种情况,对方的车修理份要我成单一部分,这样的说法合理吗?
2025-05-06 08:4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在您驾驶的电动三轮车上与另一辆小轿车相撞的情况下,如果该小轿车没有购买交强险或者其交强险在赔偿限额内不足以赔偿全部损失,则应当由被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对超出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被告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甚至可以向被告追偿。所以,建议您在协商过程中明确告知对方这一点,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