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一年且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时要扣钱不发放工资,找到义乌劳动局接待人称:私下调节好了。当时表明未签订合同和社保,他说拿了工资就好,接待人不让申请仲裁。现在看了好多类似事件,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未交社保是要罚款的,请问现在起诉有理吗?
21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您提到的情况下,虽然您已经辞职并且找到了劳动局进行调解,但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法或者权益受损,仍然可以选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反映情况,请求处理。 依法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并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如果是因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也可以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确保您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建议在采取任何行动前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同时,也提醒您在与用人单位沟通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