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开始在公司工作,17年开始到现在在单位没拿到工资,单位没签合同,无保险,现在我不想做了,但老板不承认有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车队 每个月6000千
2025-09-20 20:23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属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单位没有为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如果您认为自己应该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被拒绝,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至于是否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这需要具体分析您的案件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能替代专业法律意见。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