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商业部分被国家事业单位以招标的形式买去用于办公,成为了业主,但在招标买的时候没有谈论到物业费的事宜,请问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
2024-10-07 13:45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如果该物业在招标过程中已经确定为业主,并且其经营收益可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那么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收取物业费用。 其次,物业费用通常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如有)、绿化养护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这些费用通常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而并非由业主直接支付给国家事业单位。 最后,对于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的问题,建议您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便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您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也可以考虑选择其他物业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