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份工作是在工地项目部做监理,离职之前以提前一个月向公司申请并通过,到期直至本月发工资日未接到通知要办离职手续。但公司以未办手续为由扣押上月工资。并让我去补办手续,且补办后还要等下月发工资日再发放工资。请问这是否合理,没有工资对我生活有严重影响,且该程序未办理公司也未曾通知,而是直接扣押:
20天前首先,您在离职前与公司协商并同意了离职的条件和流程,并得到了公司的书面确认,这是双方之间合法约定的一部分。 其次,在规定的离职期限内,公司未能按照协议履行相应的手续和义务是不合理的。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在离职前得到必要的通知和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等相关事宜。 再次,如果公司在收到您的离职申请后一直未进行任何处理或通知,而仅要求您补办手续后再发放工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企业应当尊重劳动者的选择,不得无故拖延或者拒绝支付应得的报酬。 因此,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书面协议、通话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权使用。同时,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公司不正当的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