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汽车零部件车床生产工作12年,劳动合同17年12月到期,现没有继续签约劳动合同,一直处于请病假状态。法律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及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可是现在公司拒绝承担一切费用,现诊断及治疗费用都是自费。社会劳动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说现在国家没有任何法律说用人单位有义务承担疑似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和治疗费用,必须出示职业病诊断涵才能继续处理,可结论得需要经过专家组日后讨论才能提供结论。现阶段诊断住院治疗费是否由用人单位承担?如用人单位该承担此费用却拒绝承担,该如何处理?
12天前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以及疑似职业病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确认为疑似职业病,且符合相关标准,则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诊断和治疗费用。 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患有职业病,并且已经进行了诊断并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用,但用人单位拒绝承担这些费用,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应该收集所有与疑似职业病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诊断报告等。 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申请职业病鉴定,以获得职业病诊断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一旦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拒绝承担上述费用,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责任。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直接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