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活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内工资待遇8000元,工作半年后,由于公司现场管理出现问题,上层管理者将责任推到给我,将我工资由8000元降至6000元,也未经过我个人正式同意,请问我应该怎样维权。
2025-09-26 21:07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恢复您的原工资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于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