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高中生 放假出来在一个餐饮店当服务员 干的是暑假工 但是由于学校集训要回学校 所以跟老板要工资 结果老板说不给 一开始说干不了两个月不给工资 现在又说干不到一个月不给工资 我干了十七天一共 一分钱都不给我 我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 这些天在外面也花了父母一点钱 请问我干半个多月有权利拿回通过我自己努力挣回来的工资嘛
2025-09-26 19:39您已经完成了至少半个月的工作,并且已经提供了劳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因此,您可以要求雇主支付您应得的工资。 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举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寻求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解决。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请保留好所有的证据,如工作证明、收据等,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同时,建议您与雇主协商解决问题,争取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