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班的公司没有营业执照,连劳动合同什么都没有,到时候如果我离职了他们不发工资我们能告吗?
4小时前你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一方可以主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其次,对于你提到的情况,如果你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你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议你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同时,收集相关证据,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注意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你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