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邮局分拣站上班一个月 工资还没发过 也没合同 6.4号干活的时候一个正式工人用带轮子皮带机 把我小脚趾压骨折指甲盖都掉了缝了几针 因为没给我买医保他们找了个和我差不多的人借的我不懂就同意了 现在说每天报工伤就给50元一天 他们说误工费给就不给报医药费现在刚拆线是想让我上班去我要走法律程序有没有胜算
2025-08-31 22:55首先,您需要确保自己了解您的工作地点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职业伤害”范畴。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伤害符合该条例的规定,则可能有资格申请工伤赔偿。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工伤保险),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雇主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并且未能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那么员工可以要求雇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再次,关于工资问题,您有权获得合法合理的报酬。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或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保存好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服、受伤时的照片、工作时间记录等,这些都有助于您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