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当时口头协定工作一个月发工资,但是一个半月没有发放工资给我,只同意支付一部分,隔天我就辞职了,那一部分我也没拿,一个多月没有拿到一分钱工资,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为是劳务合同不受理,劳务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工资发放时间,工资具体金额等,我有劳务合同的复印件,走的时候又用ems寄了一份解除合同的通知函,我去法院起诉有希望获胜吗?
2025-02-07 03:1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点来增加胜诉的机会。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约定。在诉讼中,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作为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同时,您可以提供其他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等支持性材料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约定。 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期限。按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在试用期满前可以提出离职,但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时间已经超过了两个月,那么您有权要求立即支付剩余的工资。 汇报和协商。在离职之前,您可以与雇主进行沟通,并尝试达成一种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您可以在离职时请求将未支付的工资部分延期支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分期付款)来解决这个问题。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处理这个情况,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指导您采取正确的行动。 最后,记住保持冷静,确保所有的行为都是合法且符合当地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