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辞职,但是又说这个月不提前半个月跟他们讲,不发当月的工资,还有要等他们找到工作人员,我才可以离开,这个要怎么办?
16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的公司不同意您提前离职,并且您也不愿意继续工作,您可以考虑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尝试与公司的HR或人力资源部门直接沟通,表达您的想法和需求。说明您希望提前离职的原因,并要求得到合理的补偿。 提出书面申请。如果您已经决定离职,可以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明确告知您想要离职的时间以及需要提供的任何资料(如离职手续)。 联系第三方机构。如果公司不愿意提供公平的补偿,您可以考虑联系一些专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者律师,寻求帮助解决问题。 法律途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将公司告上法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和通信记录,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明材料使用。同时,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决策,以免给后续的处理带来不利影响。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