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己7年了,合同在10月八号到期,单位己明确不跟我续签,其中签合同次数以三次以上,合同转到人力资源签过,后来又回原单位签。在人力资源签的合同也是在本单位干的工作。请问这样我可以拿到七个月的补偿金吗?另外我是司机有个安全奖,就是自己压100,单位奖100,一年内无事故可以全部拿回,现在以没有一个周期为由,奖励的100没有了,这样合理吗?还有到10月八号为止,我可以要求单位为自己交10份的养老保险吗?麻烦那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
16天前关于您的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建议。 补偿金。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您已经在该单位工作了七年,因此您可以获得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安全奖。如果安全奖是基于个人行为和绩效的,则可能需要通过仲裁或诉讼来解决争议。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会提供一定的救济措施,如退还奖金等。 养老保险。如果您认为单位应该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并且已经超过了规定的时间限制,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补缴相应的费用。此外,您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代表具体的法律意见。具体的情况还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对于复杂的法律问题,强烈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