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威海一家公司工作四年,一直没有给本人交保险和签劳动合同。17年10月提出辞职,11月负责人通过辞职申请,但是一直不找人交接工作,期间本人催过很多次,一直不找人接手工作,12月月底本人以回家为由,再次催促交接工作,一直未果后本人于18年元旦以后不再去工作,但这期间1月份回去交接工作,交接时候告诉我12月份工资压一个月再发,我也同意了,还有在工作期间交的公司内部款5千元答应三个月以后退还。但是至今没给,怎么样把钱要回来。
2026-01-07 12:49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其次,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存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您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证明您的权利。同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