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为公司领导让我去拆一个属于公司的摄像头的事情房东故意找事和房东产生矛盾,现在房东老是找人找事恐吓!并且在宿舍砸坏了笔记本,还往我床上洒水!公司的态度一直是和对方商量也惹不起房东,这样我肯定是待不下去,只能申请辞职。请问我能要求公司补偿吗?算是被迫辞职吗?
2024-12-12 09:20首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偿,但需要证明您的离职并非出于自愿。如果您确实是因为房东的威胁和骚扰而被迫辞职,并且公司没有提供适当的保护措施或支持,您可以考虑向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其次,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8条的规定,如果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劳动条件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等行为,劳动者可以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步骤。 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解决争议并达成解决方案。 如果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将情况告知人力资源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以寻求帮助和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公司未能满足您的要求,您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