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兄弟,上个月实际工资900多点,他单位给他发了1640,完成了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这个月工资1000多,又把上个月补的钱扣回去了,实际到账工资才300多,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嘛?
2025-03-17 09:3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该单位实际上扣除了一部分工资,并且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建议及时与该单位沟通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情况复杂或者有疑问,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