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东莞这边上了差不多八个月的班现在老板说让我做到月底走人。而且没有什么补偿这样的话我可以要求他补偿吗我月工资是7500没有合同和社保那些我是做厨师的
2025-06-13 18:46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享有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您符合法定条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首先,您需要了解您的工作年限是否满足法定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情况下,如果您的工作年限满一年,则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满两年则为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但请注意,这个计算标准并不是固定的,具体数额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其次,您还应该注意是否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同时,如果存在加班费、年假等权益未得到保障的情况,也可以通过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获得应有的保护。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