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两个多月,提出辞职了,如今过去十几天了,单位以没招到人为由不给我结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4-09-28 16:11您好! 首先,请您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您在单位工作期间已提交离职申请并得到同意,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其次,您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相关证据,如书面通知、录音录像等,以便于今后的维权。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