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19岁少年男,醉酒后并无证驾驶到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车,外出时意外坠河,致驾车人员受伤抢救,经医院抢救人脱离危险,驾车人员医疗费用昂贵,由驾车人自付,该车报废,租车公司上诉要求赔偿金额6万元(新车15万余,且其车是二手车)。请问这6万元是在赔偿的范围内吗?应该赔吗?租车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吗?
2024-12-09 15:5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租赁人在租赁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例中,驾车人无证驾驶导致车辆损坏,并导致租车公司的经济损失和人员受伤,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关于租车公司的损失赔偿请求,虽然驾车人无证驾驶并造成了财产损失,但租车公司在此次事故中的主要过错在于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即没有检查和确认驾车人的资质,也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因此,在考虑赔偿时,租车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至于租车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关键取决于租车合同的具体约定以及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通常情况下,租车合同中可能会对租车人的行为进行限制,如果租车合同明确禁止或限制了驾车人无证驾驶等行为,则租车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 总之,对于租车公司的损失赔偿请求,应综合考虑各方的过错程度及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分配赔偿责任。具体情况需依据具体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条款来确定。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