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上班2年4个月,2016.3.1-2017.3.1单位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2017.3.1-2018-3.1有劳动合同,2018.3.1到现在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在开会时我说了句话,领导让我月底交接完工作,2018.3.1-2018.6.30都没有劳动合同,也从来没有给我们交过社保,只有两个月200的社保补助,我应该有什么经济补偿?有人说胳膊拗不过大腿让我别白费力气,但是我真的很生气。希望您能帮到我
4天前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收集证据。保存好所有的书面材料、录音录像等证据,以证明您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相关信息。 及时沟通。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如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说明自己的诉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和补签劳动合同。 寻求帮助。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指导您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记住,保护自己是最重要的。如果您感到情绪上受到了影响,也可以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应对当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