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约两个月,干了差不多一个月有事要辞职,辞职单交上去公司同意辞职了,辞职单上说好的两周内银行工资到账,两周过后工资仍然没有到账,请问我占理吗?我有没有违反合同什么地方?
2025-10-13 17:5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的离职请求已经得到公司的认可,并且您已经按照规定提交了辞职申请,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剩余的工资款项支付给您。 然而,在此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工资,您可能需要收集相关证据,例如邮件记录、电话录音等,以证明您的离职请求已经被接受并且您按时提交了离职申请。此外,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具体处理方式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而定。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避免纠纷升级。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