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今年5月10号入职于一家私营企业,于7月10日提出辞职,7月16日正式离职,入职期间,曾要求该企业老板签订劳动合同,直至离职都未签订,入职期间未缴纳社保,现在离职大概2个多月时间,曾要求该老板结清剩余工资,至今未付,已经投诉至劳动局,劳动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该老板协商,都以忙,没时间,不在家,没钱等理由推脱,他后来要求私下协商,但又是以忙为借口推脱,现在我决定不再接受私下调解了,现在我决定劳动仲裁,要求他支付剩余足额工资,未签订合同的2倍工资,以及未缴纳的社保福利,因为我现在也只是网上查找的方法,具体实施我不知道该如何做,是不是可以委托律师
2025-01-22 21:48您好,关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先收集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离职申请书、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裁决对方支付剩余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和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福利。在进行仲裁之前,建议您先与对方沟通,了解他们的态度和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考虑提起诉讼。 同时,如果您需要专业的法律帮助,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策略,提高胜诉的可能性。请注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请确保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