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环卫工人,夫妻共事,乡政府只与丈夫签订劳动合同,交通事故出现工伤,妻子死亡,可以认定工伤吗
2025-02-23 13:0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从第5个月起不再发放工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妻子是因公外出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并且导致其死亡,那么她的工伤待遇将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然而,由于您提到的问题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我无法提供更具体的建议。如果您需要帮助,请提供更多详细信息以便我可以为您提供更好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