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7年五月入职薇酌饮,2018年8月8日上班途中受伤,还在治疗期间薇酌饮未事先通知,解除劳动关系,而且入职以来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7月中旬公司为应付劳动部门检查才要求签合同,本人发现合同内容与实际工作时间、享受的待遇不相符,因此拒签)公司安排值班从未给加班费、夏日高温也没有高温津贴、且一直未交社保,在此案例中本人享有哪些权益?恳请您给出指导意见。
2025-12-27 08: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条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您在工作中遭受了伤害,并且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补偿。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病假证明等,以便于后续维权时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