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里,酸奶过期,老板付给顾客一千块现金,
2025-02-11 07:45在超市中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且保证其质量。如果发现过期的产品,商家有义务及时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因此,超市在出售过期产品时,应该有相应的记录和凭证留存。 对于已经售出的过期产品,即使顾客支付了钱款,也不能作为退款处理。因为这违反了法律规定,可能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该行为构成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货款,并可主张赔偿损失。因此,超市应对顾客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责任。 总之,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应遵循法律法规,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