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峰鞋厂经理,让员工无薪加班,这个问题怎么说?请问
2025-12-17 15:10龙峰鞋厂的经理让员工无薪加班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在上述情况下,龙峰鞋厂的经理应该向员工支付额外的工资报酬,以补偿他们的损失。如果这种行为导致员工的权益受损,他们有权要求雇主进行赔偿,并可以寻求相关部门的调解或仲裁解决争议。同时,企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