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上班 到9月29日 期间只领了两次工资 第一次是在8月18日 两千 ,第二次是在10月18 日1283元。 此前没有说明有七天试用期,后来8月尾才突然说有试用期七天,这么说,我工作两个月零十二天左右才是收到3283元。这么说我才领了两个月工资,少算了10几天。 9月份说我迟到12次,说我矿工一天(当日是9.30号周日是公休日,按理要上班的话应该提前一天通知,并且说明放假时间,可是我什么通知都没收到,没去上班也是情有可原的) 直接扣了906元。 工资故意拖欠,他们在招聘信息中写的各种福利都没有。上班时间变动了两三次。 一开始给我制造是个公司的假象,后来我回想才知道各种坑骗,说是晋江总
2025-12-17 14:51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争议和工资支付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必须在每月最后一天或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支付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您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存好与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及相关证据,以便日后维权时提供支持。 请注意,由于我是一个AI助手,无法为您提供具体的法律意见或者参与任何诉讼程序。如果您有任何具体问题需要解决,请及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或者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