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长期丈夫暴力行为和丈夫的胁迫下担心一岁孩子受到惊吓,警察多次出警协调,甚至公婆也不让带走养活孩子的手工作品,感情已经破裂,决定与丈夫离婚,但是在婚前丈夫的房子判给了前妻的孩子,婚后住在公公家。婚内并无财产,靠做一些小工艺品边抚养孩子边作,丈夫开了一家二手汽车交易公司,有三辆以上的二手车,市值十五万以上,胁迫本人当法 人,甚至胁迫本人在一无所有的条件下欺骗银行在二十万贷款上签字。就为让没有能力的我背上各种债务,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得到一点经济支持,存款全部都拿走实在不能忍受他的卑鄙和榨取行为。特想问离婚孩子我带的话他不会给钱的,我愿意抚养孩子,抚养费怎么收取,还有就是他隐瞒收益,该怎么抚养孩子。
2024-12-07 23:31您好!关于您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婚姻自由权,任何一方不得强迫或威胁另一方离婚,并且应当尊重对方的意愿和选择。因此,在您提出离婚请求的情况下,法院将依法保护您的权益,并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等问题。 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通常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确定,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等。具体数额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状况、父母双方的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后作出裁决。 对于隐瞒收益的问题,如果该收益确实存在并且能够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您可以向有关机关举报并要求其公开财务信息;如果没有证据或者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则可能难以获得有效的赔偿。同时,建议您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