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我家拿走26台手机和一台电脑,扣押清单中只写26台手机,没有写那台电脑,在法院判决中有写‘’在缴获的电脑中提取出销售记录‘’,除此外判决中没有在提电脑如何处理,我在一审和二审中提过电脑的问题,可是法官没有任何答复,现在主要是扣押清单中没有写扣押了电脑,去派出所问过当时承认拿了电脑(有录音),可是去仓库没有找到,在以后就不承认了,说没有见过那电脑。因为我是初犯,当时根本不知道扣押清单是什么意思,而且扣押清单和搜查证都是被送去看守所后补签的,我要去驻派出所检察官处反应电脑和扣押清单情况,因为只有判决中所说的缴获的电脑提取记录,主要请问那在判决中写的被缴获的电脑能说明或证明电脑被公安拿走吗?
2024-10-06 22:30您的案件涉及到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收集和认定问题。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存在以下几点需要关注。 扣押清单与搜查证。 -扣押清单和搜查证是侦查过程中用于记录对犯罪嫌疑人住所或其他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物品的清单。这些文件通常由侦查人员填写,并且在执行完检查任务后应当交还给相应的机关。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被告人在拘留期间提供了关于电脑被公安机关扣押的陈述,这可能有助于证明电脑确实已被警方扣押。 电子数据提取。 -根据您提到的情况,法庭认为在扣押的电脑中发现了销售记录,但扣押清单中并未明确提及电脑这一项。这意味着可能存在一种解释,即在电脑中发现了有关销售行为的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电脑本身就被扣押。 判决书中的描述。 -判决书中提到“在缴获的电脑中提取出销售记录”,这可能是基于计算机系统内的历史记录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获取到的销售信息。然而,这个描述并没有直接指向电脑本身是否已经被扣押。 后续行动。 -您已经向检察官反映了相关情况,希望得到进一步的回应和指导。在收到官方回复之前,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后续措施。 -如果您认为自己在扣押清单和搜查证上签名的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建议联系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澄清这些问题,并寻求必要的法律保护。 最后,请记得保存好所有相关的书面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逮捕令、扣押清单、搜查证等,以便将来可能需要提供证据。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地面对指控,并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