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在一家工厂上了4个月的班,一直没有给我签劳动合同,在12月底又以莫须有的理由将我辞退,克扣了我两个月的补助。到现在我12月的工资还没给我发放,而我现在在别的地方,他现在要我去当面谈。我想问下如果我去是不是我的来回车费跟我在这边请假的误工费,以及拖欠工资是不是有利息?未签合同是不是有赔偿?
1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可能有权要求工厂支付以下款项。 工资差额。由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工厂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段时间内的工资差额。 加班费。如果您在此期间加班,工厂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补发的劳动节假和国庆节假期工资。因为工厂没有给您正常支付节假日工资,您可以要求补发这部分工资。 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的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该条件,则可以要求工厂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往返路费和误工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不应包括在您的工资中。然而,具体是否包含在工资中取决于当地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建议您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事务所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指导。 对于拖欠工资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争议。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工作证、工资条等,并及时与工厂进行沟通协商。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