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丽景蓝湾上班,工作是监控室,每天上班时间是白天从早上八点上班到晚上六点半,夜班是从晚上六点半上到早上八点下班,每个月工作是2000元,工作三年了工资不涨还想不要我干,请问我该怎么办?
2025-02-21 00:46首先,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您的工作条件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如果您认为公司没有按时支付您工资或者福利待遇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要求该公司依法支付拖欠的工资,并给予相应的补偿。同时,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公司仍然不同意与您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提起诉讼或申请劳动仲裁等。在进行此类行为时,建议您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