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一家火锅店上班,因为老板许我一个月2100开工资时给我,1850,第二天我就不干了,等下个月发工资不给我,说我自动离职,没工资,是店里的规矩,我说你许我2100给我1850怨我吗?请问,我这样还能要到工资吗?
2025-06-08 01:25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如果你因工作原因休假,无论是否提前通知,公司都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在你的案例中,如果确实是因为工作需要而加班,且未得到适当的补偿,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 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你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受到不公平对待,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建议你在处理此事时保持冷静,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使用。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