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在一家饭店打工一个多月了,签了合同,但合同在甲方我们也拿不到,过年期间很忙店里人叫我们过去上班,可是到了现在,不忙了厨师长缺悄悄把人找好了,如果这样我们会得到点补偿吗?
2025-06-08 00:57您好!首先,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和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该合同中有关于工作时间和工资的条款,那么您有权要求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其次,关于是否能得到补偿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厨师长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法律法规的要求(如加班时间过长),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金、培训费等。 最后,建议您与雇主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或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