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在2016年7月份正常行车途中为避免撞上前方一台电动车,采取紧急措施急刹车致车内一名女乘客摔伤,经济损失达28万多。事后查监控乘客没拉扶手。交警判我全责。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交通事故经济损失达到13万就要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于7月7日已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请问我能要求经济补偿吗?
回答数:470
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公司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且是要不到赔偿的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3211 人今日律师解答 46393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