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免费咨询 律师您好,我在禾康记好粥道工作,也没有签合同,每天凌晨4点到店里,晚上最晚十点左右才回来。我累倒了,住了两天院,就想着回家养着吧,不想给人家浪费钱,但是回家之后到现在也没好,留下后遗症了。给老板打电话人家说给几百块钱就完事,我想问一下这怎么算。
2026-01-17 08:38您在禾康记好粥道工作期间未能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因为工作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并住院治疗,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及医疗费用等其他损失赔偿。 对于您的情况,建议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劳动监察部门或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或举报,要求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和医疗费赔偿。 保存好与工作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服等,以备后续维权时使用。 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方式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来决定。同时,为了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请务必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