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提前解除单位要求签免责协议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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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他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30天或3天通知单位,无需签署任何免责协议。因此,单位要求员工签署免责协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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