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在公司上班十年了,2007年进公司上班至现在,进么司上班7年后,才帮我买社保,买了三年了,公司太黑了想辞工,以前的社保没买,可有公司补尝吗
2025-07-22 04: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应当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已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0年,并且公司未给您缴纳社会保险,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具体而言,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公司的行为,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您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而产生的损失。 同时,建议您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