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我在一家用人单位做暑假工,应聘时签了合同,合同到期是八月31日,但是由于我在这个单位工作不愉快想提前辞职,但是我同事告诉我提前辞职工资就不是合同上面的十二块钱一个小时,会变成八块钱一个小时,请问这家单位可以这样做吗?而且这家单位的每小时工资是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的话请发短信帮我解答,非常感谢
2025-10-11 03:10您好,关于您在假期期间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具体要求,建议您直接与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以了解其具体的薪资支付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继续工作或提出离职申请。 如果您已经签署了劳动合同并约定有明确的薪资待遇,那么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应该是合理的。然而,如果您的同事提供的信息与实际薪资支付不符,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寻求解决,例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一定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导致进一步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