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餐厅做服务员四天,本来要做暑假工的,临时有事就辞工了,老板不给钱合理吗?当时也没签合同,就只是去报勤的时候签个名。
2024-11-29 12:15尊敬的用户,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提供劳动时,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如果您与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并且该服务属于您作为雇员提供的工作范围之内,那么雇主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或者劳务费用。在本案例中,如果您的服务是合法有效的,而您没有得到相应的报酬,则可能涉及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议您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请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循相关的职业道德和法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