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毕业,现在实习的时候和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如果实习时发现自己毕业后不想来这工作,那么毕业后可以不去这个公司吗?会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23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六条,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如果您在签订三方协议时没有明确告知公司自己不希望在毕业后继续在这里工作,那么您可能会面临违约责任。 同时,如果您违反了合同约定,未按照规定时间通知公司而擅自离职,可能被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从而构成违法解约。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您支付赔偿金或其他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差额、加班费等,并且有可能要求您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为了避免此类风险,建议您与公司充分沟通,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并尽可能地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同时,在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其条款,以确保您的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