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商场里租了一个摊位,是在别人手机转租的,正常商场是不允许她转租的,一年租金6.5万,收了我5000押金,现在生意不好,我不想干了,提前一个月和她说的,可协议上写的是提前3个月,我这5000押金她有权不给吗,谢谢
28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对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租赁期限。您和对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提前3个月,而实际执行的条款是提前1个月。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应按照实际情况执行。 押金退还。在租赁期间,押金属于出租人的财产,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租赁期满或终止时将其退还。因此,即使您已提前通知对方终止租赁,但若未得到明确的退款承诺,对方有权要求您退还押金。 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如果您对法律有疑问,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